根据《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广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复试(校内调整)通知如下:
一、第三轮复试(校内调整)资格
1.考生进入我校第一轮复试,且尚未录取。
2.我院第三轮复试(校内调整)可报考专业为药学(105500),仅接受原报考专业“药学(105500)”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 专业 | 类别 | 招生名额 |
105500 | 药学 | 专业学位 | 8 |
二、第三轮复试(校内调整)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5日上午9:00至4月6日上午9:00)微信扫码选报志愿,并提交确认志愿,逾期视为放弃资格。注意:请勿与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第三轮复试(校内调整)重复报名,仅可报名一个学院复试。
三、复试名单
校内调整复试采取1:2差额比例,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入围复试考生名单4月6日12:00前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并建立QQ群,及时发布线上复试具体要求。
四、资格审核
入围复试考生按照学校研究生院通知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15位)+姓名,例如:105703567890000张三),于2024年4月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769379525@qq.com,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本轮校内调整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复试平台
采用腾讯会议远程复试平台
2.软硬件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需要考生准备可以支持“双机位”运行的软硬件,即需要具有视频及音频功能的设备及附件,包括1台笔记本或台式机(Windows系统)和手机、手机支架等,连接正常且网络状况良好。
3.“双机位”摆放要求
一台设备(电脑)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度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考生全身,考官在复试过程中可以观察考生及考场周边环境。第一机位及第二机位效果如上图。
4.环境要求
考生应当选择独立空间作为复试考场,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确保安静整洁光线良好,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复试过程中严禁他人进入考场。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生周围不得摆放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刊、报纸、资料、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需要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网络远程复试设备通话、录屏录音、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考生应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配合学院进行系统调试。
5.注意事项
①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不得对复试相关的试题内容、音频、视频、图片等资料进行传播。
②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时应准备好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备需要核查时使用。
③考生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④复试过程中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不要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等,头发不应遮挡面部、耳朵,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无听力障碍等情况的考生在面试期间禁止佩戴耳机、耳麦等辅助设备。
⑤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⑥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三)复试内容
1.面试流程:自我介绍 ;综合能力问答
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1)专业能力(占复试成绩50%)。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认知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其在本学科的发展潜力。
(2)外语能力(占复试成绩30%)。主要包括:①日常会话;②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
(3)综合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20%)。主要包括:①专业素质;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四)复试时间
1.远程复试平台系统调试:4月7日12:00起,具体时间及安排将进一步通知。
2.远程复试:4月8日,具体时间将进一步通知。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50%比重。初试成绩是考生的考研初试分数,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分数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学科方向招生计划,依据总成绩的排名和师生双选结果择优录取。
(二)选导师
根据各学科方向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拟录取考生选报导师。“导师”与“拟录取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学院调配导师。不同意调配导师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由本学科方向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并由学院指定导师。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七、其他事项
1. 请考生提前了解所报考研究方向的招生导师信息,详见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官网:
https://bme.gzhmu.edu.cn/szdw/szgk.htm
2.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复试通知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监督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电话:020-37103016
邮箱:bme_kyb@gzhmu.edu.cn
(二)申诉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电话:020-37103016
邮箱:bme_kyb@gzhmu.edu.cn
(三)咨询
广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科研办
电话:020-83079013
邮箱:bme_kyb@gzhmu.edu.cn
广州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4年4月5日
附件:2024年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专硕第二批招生导师名单.pdf